11
2019-1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办,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省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1188家重点用能企业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1188家企业累计应完成节能量目标2024万吨标准煤。有172家企业因关停等原因未参加考核,实际考核1016家,累计完成节能量3547.7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140.23%。其中,超额完成576家,占56.69%;完成414家,占40.75%;基本完成8家,占0.79%;未完成18家,占1.77%。
对未完成2014年度节能目标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强制进行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
1.2014年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2.2014年中央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3.2014年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情况汇总表
4.2014年关停等未参加考核企业名单
5.开展节能量交易企业名单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